seline;text-indent:24px;color:#333333;font-family:微软雅黑;text-align:center;"> seline; border: 0px; line-height: 2.5; color: rgb(229, 51, 51);"> 浙江seline; border: 0px; line-height: 2.5; color: rgb(229, 51, 51);">教师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
seline;text-indent:24px;color:#333333;font-family:微软雅黑;text-align:center;"> seline; border: 0px; line-height: 2.5;">
seline;text-indent:24px;color:#333333;font-family:微软雅黑;text-align:center;"> seline; border: 0px; line-height: 2.5; color: rgb(76, 51, 229);">公告解读_历年考情_备考指导_海量资料_精品课程
seline;text-indent:24px;color:#333333;font-family:微软雅黑;text-align:center;"> seline; border: 0px; line-height: 2.5; color: rgb(229, 51, 51);">扫描或识别二维码,关注公众号,了解更多招教故事 3.报名要求: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(含汇总表,附件2)发送至邮箱:2208945347@qq.com,邮件主题统一为“姓名+应聘XX岗位”。邮件发送成功后,扫描钉钉二维码(附件3)加入钉钉群组,视为报名成功。 (二)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表,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,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环节。 (三)教育教学能力考核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采用模拟上课、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。参加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前,进行资格复审,所需提供材料见附件4。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、学位认证书,正式在编人员须有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,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提供职称证书。 资格复审、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。 (四)体检和考察 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参加体检,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。体检按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及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有关内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140号)和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2〕65号)等文件规定执行。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的,视作放弃体检。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均不再递补。 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。考察按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(试行)》(中组发〔2021〕11号)执行。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。 体检、考察实施前,国家、省出台新规定的,按新规定执行 (五)聘用签约 体检、考察合格人员,经公示,没有问题反映或者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,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签约手续,首聘服务期为5年。 签约后,存在报名、考核、体检和考察等环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 四、其他事项 1.整个选聘过程严格规范程序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。报名、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,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。 2.应聘者提供的所有信息、材料应当真实、有效、准确。资格审查贯穿选聘程序全过程,凡提供不符公告要求或虚假材料获取资格的,一经查实,取消资格,并在相关公共信用平台予以公布。 3.本次选聘所有公示信息均以磐安县人民政府官网(http://www.panan.gov.cn/)“人事信息”栏“考试招录”板块和磐安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。 4.本次选聘结束后,将根据缺额情况和工作需要继续选聘或纳入公开招聘,具体时间、地点、岗位计划数等信息另行公布。 5.报考人员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,可在公布、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人力社保、教育部门反映。咨询电话:磐安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79-84652581、84652802。本公告未尽事宜,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。 附件: 附件1 磐安县2023年面向全国选聘教师计划.pdf 附件2 报名表及汇总表.xls 附件3.钉钉二维码 附件4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.pdf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磐安县教育局 2023年2月1日